中国17类商标橡胶制品类别说明

【中国17类商标橡胶制品注释】

[中国17类商标橡胶制品注释] 第十七类主要包括电绝缘、隔热或隔音材料,以及生产用塑料片、板或杆,和由橡胶、古塔胶、树胶、石棉、云母及这些材料的替代品制成的某些制品。 本类尤其包括: ———修复轮胎用橡胶材料; ———抗污染的浮动屏障; ———非文具、非医用、非家用胶带; ———非包装用塑料膜,例如:窗户用防强光薄膜; ———非纺织用弹性线、橡胶线和塑料线; ———某些由本类的材料制成的不按照功能和用途分类的制品,例如:插花用泡沫支撑物,塑料或橡胶制衬垫填充材料,橡皮塞子,橡胶制减震缓冲器,橡胶制包装袋。 本类尤其不包括: ———消防水龙带(第九类); ———作为卫生设备部件的管道(第十一类)、金属硬管(第六类)及非金属硬管(第十九类); ———建筑用隔热玻璃(第十九类); ———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类的本类原材料制品,例如:树胶脂(第二类),牙科用橡胶(第五类),消防人员用石棉挡板(第九类),补内胎用粘胶补片(第十二类),橡皮擦(第十六类)。

中国17类商标橡胶制品群组信息

【1701】- 不属别类的橡胶,古塔胶,树胶
【1702】- 非金属密封减震制品
【1703】- 橡胶,树脂,纤维制品
【1704】- 软管
【1705】- 保温、隔热、隔音材料
【1706】- 绝缘用材料及其制品
【1707】- 包装、填充用材料(包括橡胶、塑料制品)
【1708】- 单一商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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