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商标侵权:佛山市天崎起重被罚款五千元及没收违法所得财物

2024年商标侵权侵权案件,2024年1月18日消息,佛山市天崎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,被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处以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财物。

根据公告内容,佛山市天崎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五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,依据同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,应予处罚,建议立案调查。该公司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五十七条第三款,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规行为。处罚内容为:1 没收违法所得财物:手拉葫芦54台;2 罚款人民币5000圆整(¥5000)。

2024年商标侵权:佛山市天崎起重被罚款五千元及没收违法所得财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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