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21类商标厨房洁具注释】
[21类商标厨房洁具注释] 第二十一类主要包括家庭和厨房用小型手动器具,化妆和盥洗室用具,玻璃器皿和由瓷、陶瓷、陶土、赤陶或玻璃制成的某些制品。 本类尤其包括,整体改为: ——家庭和厨房用具,例如:蝇拍,衣夹,搅拌匙,涂油匙和开塞钻,以及上菜用具,例如:方糖钳,冰块夹,馅饼用铲和上菜勺; ——家庭、厨房和烹饪用容器,例如:花瓶,瓶,存钱罐,提桶,鸡尾酒调酒器,烹饪用锅,非电烧水壶以及非电加压炊具; ——厨房用小型手动的切碎机、研磨机、压榨机、碾碎机,例如:蒜压榨器,胡桃钳,杵和研钵; ——碗碟架和饮料瓶架(餐具); ——化妆和梳洗用具,例如:电动和非电动的梳及牙刷,牙线,美甲用泡沫材料制分趾器,粉扑,专用化妆包; ——园艺用品,例如:园艺手套,窗台花箱,喷壶和浇水软管用喷嘴; ——室内水族池,室内生态培养箱。 本类尤其不包括: ——清洁制剂(第三类); ——小型电动的切碎机、研磨机、压榨机、碾碎机(第七类); ——剃须及剃毛装置,理发器和指甲钳,电或非电的修指甲和修脚器具,例如:修指甲成套工具,指甲砂锉,去死皮钳(第八类); ——刀叉餐具(第八类)和手动的厨房用切割工具,例如:蔬菜切丝器,切比萨饼用刀,奶酪切片机(第八类); ——除虱梳,刮舌器(第十类); ——电烹饪器具(第十一类); ——梳妆镜(第二十类); ——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类的玻璃制品、瓷器和陶器,例如:假牙用瓷料(第五类),眼镜片(第九类),隔热、隔音用玻璃棉(第十七类),陶瓷砖瓦(第十九类),建筑用玻璃(第十九类),纺织用玻璃纤维(第二十二类); ——货物存储和运输用金属容器(第六类),货物存储和运输用非金属容器(第二十类);
21类商标厨房洁具群组信息
【2101】- 厨房炊事用具及容器(包括不属别类的餐具)
【2102】- 不属别类的玻璃器皿
【2103】- 瓷器,陶器(茶具,酒具除外)
【2104】- 玻璃、瓷、陶的工艺品
【2105】- 茶具、酒具、咖啡具及饮水用具
【2106】- 家庭日用及卫生器具
【2107】- 梳子,刷子,制刷材料(不包括牙刷)
【2108】- 刷牙用具
【2109】- 牙签
【2110】- 化妆用具
【2111】- 隔热用具
【2112】- 家用擦洗用具
【2113】- 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(不包括建筑用玻璃)
【2114】- 不属别类的动植物器具
【2115】- 家用灭虫、灭鼠用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