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30类商标方便食品类别说明

【30类商标方便食品注释】

[30类商标方便食品注释] 第三十类主要包括为食用目的而预制或腌制的植物性食品(水果和蔬菜除外),以及食品调味佐料。 本类尤其包括: ——以咖啡、可可、巧克力或茶为主的饮料; ——供人食用的加工过的谷物,例如:燕麦片,玉米片,去壳大麦,碾碎的干小麦,木斯里麦片; ——比萨饼,馅饼(点心),三明治; ——裹巧克力的坚果; ——除香精油外的食品或饮料用调味品。 本类尤其不包括: ——工业用盐(第一类); ——食品或饮料用调味香精油(第三类); ——药茶和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(第五类); ——婴儿食品(第五类); ——膳食补充剂(第五类); ——药用酵母(第五类),动物食用酵母(第三十一类); ——咖啡味、可可味、巧克力味或茶味牛奶饮料(第二十九类); ——汤,牛肉清汤(第二十九类); ——未加工的谷物(第三十一类); ——新鲜的香草(第三十一类) ——动物饲料(第三十一类)。

30类商标方便食品群组信息

【3001】- 咖啡,咖啡代用品,可可
【3002】- 茶、茶饮料
【3003】- 糖
【3004】- 糖果,南糖,糖
【3005】- 蜂蜜,蜂王浆等营养食品
【3006】- 面包,糕点
【3007】- 方便食品
【3008】- 米,面粉(包括五谷杂粮)
【3009】- 面条及米面制品
【3010】- 谷物膨化食品
【3011】- 豆粉,食用预制面筋
【3012】- 食用淀粉及其制品
【3013】- 食用冰,冰制品
【3014】- 食盐
【3015】- 酱油,醋
【3016】- 芥末,味精,沙司,酱等调味品
【3017】- 酵母
【3018】- 食用香精,香料
【3019】- 单一商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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