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34类商标烟草烟具群组信息

【中国34类商标注释】

第三十四类商标主要包括烟草和烟具,以及某些用于吸烟和烟具的附件和容器。 本类尤其包括: ——非医用烟草代用品; ——用于电子香烟、吸烟者用口腔雾化器的调味品(香精油除外); ——烟用草本植物; ——鼻烟; ——某些与烟草和烟具有关的附件和容器,例如:吸烟用打火机,烟灰缸,烟草罐,鼻烟壶,雪茄保润盒。 本类尤其不包括: ——医用无烟草香烟(第五类)。 ——电子香烟用电池和充电器(第九类); ——汽车用烟灰缸(第十二类)。

中国34类商标群组信息

【3401】- 烟草及其制品
【3402】- 烟具
【3403】- 火柴
【3404】- 吸烟用打火机
【3405】- 胭纸,过滤嘴
【3406】- 香烟用调味品
【3407】- 电子香烟及其部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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