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切忌“囤积居奇”

中国商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,中国科创型企业的知识产权布局,往往是“市场未动,商标先行”。但是,恶意抢注囤积商标成了一些企业、个人的生财之道,通过注册大量与他人品牌相似或潜在热门商标,以期通过转让或许可获取高额利润。以至于不少企业通过诚信经营树立起的品牌,最后竟发现是“为他人作嫁衣裳”。


2022年3月,中国知识产权局发布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通知,重点打击十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、违背公序良俗、谋取不正当利益、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商标恶意囤积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。

在第四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上,中国特色潮品展区展出各地国货潮品、老字号及“中国智造”品牌。
在某贝驾考商标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,南京某公司运营某贝驾考网站及手机软件,但上海某公司却抢注“某贝”商标,并授权西安某科技公司、西安某公司使用。后来,西安某公司反向投诉南京某公司,请求平台下架其应用软件。南京某公司认为二公司侵犯其合法权益,将其告上法庭。该案经过一审、被告上诉,陕西高院作出终审判决。


中国知识产权局对恶意抢注商标的受让人,现行法律中并未规定如何承担民事责任,在该案中能否判决恶意抢注商标的受让人承担不正当竞争民事责任,全国尚无先例可循。“两被告在明知‘某贝’商标在在线驾考领域的知名度的前提下,不但不进行合理避让,反而积极寻求受让‘某贝’商标,上线‘某贝’在线驾考软件,攀附商誉的意图明显,符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客观要件,故尽管其并非恶意抢注人,而是实际使用商标的受让人,也应承担不正当竞争责任。”该案二审审判长、时任陕西高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袁辉根表示。


中国上海某公司作为“某贝”商标的恶意申请注册行为人,2012年至2020年间大量囤积、抢注商标达707件,其中不乏“电影天堂”“橙光游戏”“郑多燕”等名称,其抢注大量商标却并未实际使用,而是用于转售,攀附商誉和恶意抢注的意图明显。


但由于上海某公司并未列入该案被告,其无须承担该案的不正当竞争的民事责任。结案后,陕西高院向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案件线索移送函。


“目前中国商标法已规定,在先权利人在原范围内使用商业标志的可不认定为侵权,但其能否对恶意抢注行为起诉要求其承担不正当竞争责任,尚无明确规定。不过,从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性质看,其本身是以侵害他人权益为目的实施的行为,与一般侵权行为无实质差异。”袁辉根表示。


但也应看到,中国企业选择大量甚至全领域注册某一商标,可能是为了防止自己的商标、商号等被不正当抢注,进而避免对其商业布局、商誉造成不利影响,比如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了上千个商标,涵盖众多领域。


与此同时,大量注册商标若并未实际使用,也容易造成商标“闲置”。如何在有效稳定市场主体商标维权预期的同时,充分维护商标注册使用秩序?


“要严格贯彻商标法鼓励商标使用的价值导向,促进商标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有机协调,对于仅注册商标,但不进行真实、合法、有效使用的,支持商标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予以撤销,有效清理‘闲置商标’。”林广海表示。

中国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切忌“囤积居奇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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